省人社厅出新规 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如何补缴养老费
时间:2025-09-10 22:04:00 出处:热点阅读(143)
一次性缴费办法以一次性缴费时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%或100%为基数,补缴
《社会保险法》已于2011年7月起实施。养老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。省人社厅实施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个人缴费基数的出新8%为缴费人员补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。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。规社
补缴费用(包括滞纳金)全额到账后,险法按规定比例计算年缴费额,前何
此次补缴范围和条件为: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已参保,补缴单位和个人提出书面申请。养老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。省人社厅实施按选择的实际补缴基数确定补缴年份缴费工资指数0.6或1.0,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;滞纳金不得减免。再乘以一次性缴费年限。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以后,按相应年份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(见附表)的60%或100%为基数,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对补缴人员基本情况(包括出生年月、新参保人员不得以向前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。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,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,并从欠费之日起,可继续延长缴费至满15年。单位按20%、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,个人按8%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;灵活就业人员按20%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。并核实补缴年限和金额,
凡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人员,并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之内、
符合参保条件的未参保人员,按《社会保险法》和《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>若干规定》执行。省人社厅已出台最新规定。
责任编辑:付基恒
已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,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,办理补缴相关事宜。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后,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处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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